全省唯一 常州一执法案例入选交通运输部典型案例
近日,在交通运输部通报的2023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典型执法案例中,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报送的《某公司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,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案》获评全国典型执法案例。据悉,该案例是全省唯一入选的案例。
交通运输部从各省市推荐的100件执法案卷中,推选出了22件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执法案卷。市交通执法支队编写报送的案例,体现了交通运输执法部门、检察机关在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方面的衔接联动,为交通运输领域“行刑公”三法衔接提供了借鉴,获交通运输部通报表扬。
近年来,市交通执法支队与检察机关积极探索“行刑公”衔接工作机制,通过与检察机关签订党建协议书,围绕“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”在“行刑公”衔接、企业合规、廉洁公正执法、宣传矩阵构建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沟通合作;同时,积极融入全市“公益诉讼+公职律师”协作体系,市交通执法支队5名公职律师被聘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“益心为公”检察云平台公益诉讼志愿者。
文章来源:常州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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